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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用户姓名 所选选项 建议 投票时间
441 细*  (1)A、保持原有考试制度不变
(2)A、按照现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考试是衡量水平的唯一标准  2014-9-11 16:30:57
442 贝*  (1)A、保持原有考试制度不变
(2)A、按照现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建议快速恢复考试  2014-9-11 16:27:48
443 靳**  (1)B、转为水平评价类考试,继续考试并作为能力评价依据
(2)B、修订《暂行办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证的,也纳入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2014-9-11 16:20:48
444 王*  (1)A、保持原有考试制度不变
(2)A、按照现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改革我们坚决的拥护,但是在也不能打着改革的旗号侵害公民的权利;我们再也不要朱氏的改革了。国企的职工已经死过几次了,已经是社会最底层了,政府国家还拿我们作为国家的经济支柱吗?  2014-9-11 16:11:22
445 李**  (1)A、保持原有考试制度不变
(2)A、按照现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2014-9-11 15:44:07
446 余**  (1)B、转为水平评价类考试,继续考试并作为能力评价依据
(2)A、按照现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2014-9-11 15:42:01
447 张*  (1)A、保持原有考试制度不变
(2)A、按照现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停考前没有征求公众意见,缺乏法治观念和群众意识,有损于法律尊严和政府公信。应马上开考,以增强考生的信心。  2014-9-11 15:33:35
448 张*  (1)A、保持原有考试制度不变
(2)A、按照现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停考前没有征求公众意见,缺乏法治观念和群众意识,有损于法律尊严和政府公信。应马上开考,以增强考生的信心。  2014-9-11 15:33:35
449 高**  (1)A、保持原有考试制度不变
(2)A、按照现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2014-9-11 15:32:49
450 福*  (1)C、并入司法考试,并以法律职业资格作为能力评价依据
(2)B、修订《暂行办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证的,也纳入评审
(3)A、没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更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及政策落实
建议直接取消。随着社会的发展,企业法律顾问应当具有较高的法律知识水平,工作中应当拥有一定的权限,并得到必要的重视。而司法考试后取得合格证的,国家已制订相关的法律依据和就业发展的方向。企业法律顾问如果并入司法考试,会提升企业法律顾问的含金量,同时和律师等法律服务更好的衔接,有利于企业法律服务。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或律师证的,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应当纳入职称评审的范围,并要有别于一般的职称评审,要高于一般的职称评审,毕竟司法考试或律师证,是来不得一丝虚假的、真金白银的证书。 没有必要成了协会,要不并入律师协会,要不由国资委直接管理。  2014-9-11 15:29:22
451 654**  (1)A、保持原有考试制度不变
(2)A、按照现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是考,非考,请明确回答,不要愚弄公众。强烈建议恢复考试!!!!  2014-9-11 15:13:16
452 李**  (1)A、保持原有考试制度不变
(2)A、按照现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中国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真是多灾多难,1955年刚起步就被“十年浩劫”的洪水所洗白,好不容易恢复起来又要被拦腰砍上一刀,试问没有资格的激励,没有考试的标准,谁还会重视法务,没有人重视法务,依法治国从何谈起。当务之急是立即开考,还考生公道。  2014-9-11 14:53:07
453 杨**  (1)B、转为水平评价类考试,继续考试并作为能力评价依据
(2)B、修订《暂行办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证的,也纳入评审
(3)A、没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更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及政策落实
  2014-9-11 14:44:50
454 刘**  (1)C、并入司法考试,并以法律职业资格作为能力评价依据
(2)B、修订《暂行办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证的,也纳入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2014-9-11 14:43:48
455 陈**  (1)D、不再考试,用其它非考试办法进行能力评价
(2)C、只求尽快评审,并得到人社部认可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企业法律顾问在参与企业生产经营中是必不可少的,特别在经营中的作用就不用谈了,企业还省了很多成本.如我企业在前三年,请的社会律师,光付给他的代理就五百万.现在请我管理企业法务,每年只要付我工资十多万,从这成本上看,企业是很实惠的,也办好了法律事务.  2014-9-11 14:36:46
456 代**  (1)A、保持原有考试制度不变
(2)A、按照现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2014-9-11 14:30:40
457 李**  (1)A、保持原有考试制度不变
(2)A、按照现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既然十八大已经为开展法务工作做了定调,而且国企中法务一直是一个被忽视的角落。现在的经济条件下,法务对企业的风险防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以前都是亡羊补牢,或者用钱来摆平。血的教训太多了,为什么不可以让我们这些为了企业为了自身素质提高的人员通过资格考试,让单位领导重视起来,尊重法律,依法治企,不是更好吗? 2014年是我参考的第三个年头,付出的太多,得到的也不少。虽然还有两科才可以取得资格证书,但在实际工作中,已经开始做相关的工作。薪金虽然没有提高,但是因为有了自己感兴趣、可以做的好的事物,工作中更有激情了。同时,每日晚餐后与孩子一同学习,不知不觉中对孩子也是一个正向的引导。 希望国资委、人事部今早出台与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相关的法律文件,来给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正名,让我们这些一边工作一边求学的人员,可以继续前进! 多谢!  2014-9-11 13:53:44
458 门**  (1)B、转为水平评价类考试,继续考试并作为能力评价依据
(2)B、修订《暂行办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证的,也纳入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更应加强企业法律顾问的准入和管理,提高其真实水平,扩大在社会和企业、政府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的影响力,提高企业法律顾问的认知度和影响力。  2014-9-11 13:53:34
459 韩**  (1)A、保持原有考试制度不变
(2)B、修订《暂行办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证的,也纳入评审
(3)A、没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更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及政策落实
  2014-9-11 13:42:00
460 类**  (1)A、保持原有考试制度不变
(2)A、按照现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2014-9-11 13: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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