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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用户姓名 所选选项 建议 投票时间
421 徐*  (1)A、保持原有考试制度不变
(2)B、修订《暂行办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证的,也纳入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取消资格考试同此次调查网页的版面自动形成鲜明的对比.上面是高高在上的"依法治国"口号,下面是云云考生的苦苦哀求和埋怨。正好证实了中国决策的随意性和不稳定性。口口声声说:“依法治国,有法可依,违法必究”,那么这次下令停考又是依据什么呢?就算是依国务院的决定,但它的颁布是在考试报名之后。改革完善现有制度是有必要的,但不能急于求成。依我看目前是稳定考生情绪和建立政府公信力更加重要。  2014-9-12 9:52:24
422 郭**  (1)B、转为水平评价类考试,继续考试并作为能力评价依据
(2)B、修订《暂行办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证的,也纳入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2014-9-12 9:48:02
423 李**  (1)A、保持原有考试制度不变
(2)A、按照现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法制建设,路漫漫其修远!  2014-9-12 9:08:32
424 于*  (1)A、保持原有考试制度不变
(2)A、按照现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2014-9-12 9:02:10
425 2583**  (1)A、保持原有考试制度不变
(2)A、按照现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2014-9-12 9:02:10
426 沙**  (1)C、并入司法考试,并以法律职业资格作为能力评价依据
(2)C、只求尽快评审,并得到人社部认可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一。建议依法,着眼长远,考虑企业法律顾问的去留问题。 二。修订律师法,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人员,并入且视同取得律师资格。合并完成后,全国只保留一种门槛考试制度。 三。修订律师法,取消法律工作者资格,规范,限定诉讼代理的条件。 四。 不修订律师法,向国外一些地方学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职格与司法资格考试制度并行之。如法国。 五。依法,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早就该取消,国家违法开考此资格多年,有这样多的人员取得资格证书,在没有一个妥善的安置办法以前,不应盲目取消,今年报名在8月12日下令取消之前,今年考试应当年内举行。   2014-9-11 22:49:53
427 张**  (1)A、保持原有考试制度不变
(2)A、按照现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2014-9-11 21:35:36
428 王**  (1)B、转为水平评价类考试,继续考试并作为能力评价依据
(2)B、修订《暂行办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证的,也纳入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2014-9-11 20:52:19
429 李**  (1)A、保持原有考试制度不变
(2)A、按照现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2014-9-11 20:37:25
430 沈**  (1)A、保持原有考试制度不变
(2)A、按照现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评审
(3)A、没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更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及政策落实
  2014-9-11 20:26:17
431 李**  (1)A、保持原有考试制度不变
(2)B、修订《暂行办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证的,也纳入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放开搞活市场是好事!可没有一定的职业水准和能力如何服务好市场经济?  2014-9-11 19:14:46
432 丰**  (1)A、保持原有考试制度不变
(2)B、修订《暂行办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证的,也纳入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2014-9-11 18:57:06
433 王**  (1)A、保持原有考试制度不变
(2)A、按照现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2014-9-11 18:41:38
434 白**  (1)C、并入司法考试,并以法律职业资格作为能力评价依据
(2)A、按照现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2014-9-11 18:05:55
435 蒋**  (1)A、保持原有考试制度不变
(2)A、按照现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2014-9-11 17:23:59
436 李**  (1)B、转为水平评价类考试,继续考试并作为能力评价依据
(2)A、按照现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2014-9-11 17:18:45
437 刘**  (1)A、保持原有考试制度不变
(2)C、只求尽快评审,并得到人社部认可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考试规则等是各部、委经过严格的程序制定出来的,并代表国家颁布实施。至今也还没有看到正式废止的文件,怎么能这样出尔反尔,随意停考?不管今后怎样改革,考试都应当照常进行。  2014-9-11 17:17:03
438 徐*  (1)A、保持原有考试制度不变
(2)A、按照现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很有必要。 作为2013年已通过部分考试科目,并在2014年积极备考,打算在2014年通过剩余科目的考生来说,突然取消考试的“一刀切”做法,对该部分考生来说,实在有失公平。 建议相关部门考虑到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存在至今的实际情况,制定好过渡衔接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证公平,待过渡期过后,再实行新的制度。  2014-9-11 16:50:27
439 李**  (1)A、保持原有考试制度不变
(2)A、按照现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2014-9-11 16:42:02
440 干*  (1)C、并入司法考试,并以法律职业资格作为能力评价依据
(2)A、按照现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2014-9-11 16: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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