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用户姓名 |
所选选项 |
建议 |
投票时间 |
421 |
徐* |
(1)A、保持原有考试制度不变
(2)B、修订《暂行办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证的,也纳入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
取消资格考试同此次调查网页的版面自动形成鲜明的对比.上面是高高在上的"依法治国"口号,下面是云云考生的苦苦哀求和埋怨。正好证实了中国决策的随意性和不稳定性。口口声声说:“依法治国,有法可依,违法必究”,那么这次下令停考又是依据什么呢?就算是依国务院的决定,但它的颁布是在考试报名之后。改革完善现有制度是有必要的,但不能急于求成。依我看目前是稳定考生情绪和建立政府公信力更加重要。 |
2014-9-12 9:52:24 |
422 |
郭** |
(1)B、转为水平评价类考试,继续考试并作为能力评价依据
(2)B、修订《暂行办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证的,也纳入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
|
2014-9-12 9:48:02 |
423 |
李** |
(1)A、保持原有考试制度不变
(2)A、按照现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
法制建设,路漫漫其修远! |
2014-9-12 9:08:32 |
424 |
于* |
(1)A、保持原有考试制度不变
(2)A、按照现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
|
2014-9-12 9:02:10 |
425 |
2583** |
(1)A、保持原有考试制度不变
(2)A、按照现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
|
2014-9-12 9:02:10 |
426 |
沙** |
(1)C、并入司法考试,并以法律职业资格作为能力评价依据
(2)C、只求尽快评审,并得到人社部认可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
一。建议依法,着眼长远,考虑企业法律顾问的去留问题。
二。修订律师法,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人员,并入且视同取得律师资格。合并完成后,全国只保留一种门槛考试制度。
三。修订律师法,取消法律工作者资格,规范,限定诉讼代理的条件。
四。 不修订律师法,向国外一些地方学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职格与司法资格考试制度并行之。如法国。
五。依法,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早就该取消,国家违法开考此资格多年,有这样多的人员取得资格证书,在没有一个妥善的安置办法以前,不应盲目取消,今年报名在8月12日下令取消之前,今年考试应当年内举行。
|
2014-9-11 22:49:53 |
427 |
张** |
(1)A、保持原有考试制度不变
(2)A、按照现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
|
2014-9-11 21:35:36 |
428 |
王** |
(1)B、转为水平评价类考试,继续考试并作为能力评价依据
(2)B、修订《暂行办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证的,也纳入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
|
2014-9-11 20:52:19 |
429 |
李** |
(1)A、保持原有考试制度不变
(2)A、按照现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
|
2014-9-11 20:37:25 |
430 |
沈** |
(1)A、保持原有考试制度不变
(2)A、按照现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评审
(3)A、没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更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及政策落实 |
|
2014-9-11 20:26:17 |
431 |
李** |
(1)A、保持原有考试制度不变
(2)B、修订《暂行办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证的,也纳入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
放开搞活市场是好事!可没有一定的职业水准和能力如何服务好市场经济? |
2014-9-11 19:14:46 |
432 |
丰** |
(1)A、保持原有考试制度不变
(2)B、修订《暂行办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证的,也纳入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
|
2014-9-11 18:57:06 |
433 |
王** |
(1)A、保持原有考试制度不变
(2)A、按照现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
|
2014-9-11 18:41:38 |
434 |
白** |
(1)C、并入司法考试,并以法律职业资格作为能力评价依据
(2)A、按照现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
|
2014-9-11 18:05:55 |
435 |
蒋** |
(1)A、保持原有考试制度不变
(2)A、按照现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
|
2014-9-11 17:23:59 |
436 |
李** |
(1)B、转为水平评价类考试,继续考试并作为能力评价依据
(2)A、按照现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
|
2014-9-11 17:18:45 |
437 |
刘** |
(1)A、保持原有考试制度不变
(2)C、只求尽快评审,并得到人社部认可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
考试规则等是各部、委经过严格的程序制定出来的,并代表国家颁布实施。至今也还没有看到正式废止的文件,怎么能这样出尔反尔,随意停考?不管今后怎样改革,考试都应当照常进行。 |
2014-9-11 17:17:03 |
438 |
徐* |
(1)A、保持原有考试制度不变
(2)A、按照现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
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很有必要。
作为2013年已通过部分考试科目,并在2014年积极备考,打算在2014年通过剩余科目的考生来说,突然取消考试的“一刀切”做法,对该部分考生来说,实在有失公平。
建议相关部门考虑到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存在至今的实际情况,制定好过渡衔接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证公平,待过渡期过后,再实行新的制度。 |
2014-9-11 16:50:27 |
439 |
李** |
(1)A、保持原有考试制度不变
(2)A、按照现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
|
2014-9-11 16:42:02 |
440 |
干* |
(1)C、并入司法考试,并以法律职业资格作为能力评价依据
(2)A、按照现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评审
(3)B、有必要成立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协会自治更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 |
|
2014-9-11 16:33:50 |